8月25日中午,海拉尔公安分局健康派出所接到报警,称在某小区施工场地内,有人爬到塔吊高处,情况危急。
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。经了解,爬塔吊人员为张某。作为该工地施工人员,因与施工项目相关负责人产生经济纠纷,为达到个人诉求目的,不采取合法途径解决,而是采取极端方式,独自爬上工地塔吊高处,向相关人员施压讨债。

张某的这一行为引发了大量群众驻足围观,现场秩序混乱。公安、消防等多部门力量迅速出动,经过长时间劝解,最终将张某安全劝下塔吊。此次事件占用了大量应急公共资源,严重扰乱了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(来源:健康派出所)
编 辑| 杨晓玲
监 审| 赵 莹 赵 丹
监 制| 徐俊峰 郑施恩
总监制|郭瀚群 宋 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