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青田派出所接到辖区护林员报警称砍伐后的树木被盗。接警后,青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。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,辖区内园林伐下的木材临时堆放在一旁,尚未完成清运。护林员在巡查时发现多地堆放的木材“不翼而飞”。为避免木材再次丢失,民警对案发现场及周边区域开展走访调查,依托视频研判,对案件进行梳理调查。

视频画面显示,先后有两组人员分别驾驶两辆电动三轮车多次在案发区域周边出没。车辆驶入现场时,三轮车后斗空空如也,驶离时,车斗已装满被盗木料。凭借这一反常情况,民警敏锐判断该两伙人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
(部分作案视频画面)
办案民警顺着监控线索循线追踪,深挖人员轨迹,快速锁定孙某、吴某夫妇及董某三名违法行为人,并在其住所发现作案工具及被盗的树木。


经查,违法行为人孙某、吴某夫妇及董某,使用手锯、柴刀等作案工具将辖区园林砍伐的树木偷运后出售。


目前,违法行为人孙某、吴某夫妇及董某,因盗窃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法律小课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五条【盗伐林木罪】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量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量特别巨大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【滥伐林木罪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,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数量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量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【非法收购、运输盗伐、滥伐的林木罪】非法收购、运输明知是盗伐、滥伐的林木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盗伐、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,从重处罚。

高新公安提醒全体居民
切勿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
不要因为一时贪念
一时疏忽
触碰法律底线
来 源:平安高新发布